太陽花老師遭警敲頭 判國賠30萬元信用貸款

工商時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台中市老師林明慧,去年參加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事件時遭警棍敲破頭,林男主張警察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打官司請求國賠4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定,警員僅因林男靜坐不願離去,即用警棍毆打頭部「顯已過當」,判決台北市政府應賠償30萬元。

同樣因為此一事件,林明慧去年被台北地檢署依侵入住居罪起訴,台北地院仍在審理中。本案是太陽花學運引起的一連串官司中,第一件勝訴判決,台北市政府可以上訴信用貸款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太陽花老師遭警敲頭-判國賠30萬元-215005455--finance.html

判決書指出,林明慧(40歲)是台中市大道國中理化老師,去年3月23日參加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在院區廣場靜坐。次日清晨警方執行驅離,林明慧被警棍打得頭流血昏迷,送往台大醫急救。林男認為警員執法過當,向法院控告台北巿政府、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北巿府警察局涉及違反警械使用條例,聲請國賠40萬元。

法官楊坤樵審理認為,警方驅離過程中僅因林明慧用雙手環抱右側被抬離的民眾,疑似有阻礙警員驅離任務,警員即用堅硬的警棍毆打頭部,執法手段「顯已違反比例、過當」,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因不知下手的警員是誰,所以上級機關台北市政府要負執法過當賠償責任,昨天判決賠償30萬元。

因違反警械使用條例的國賠案件,還有前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長、國台辦主任陳雲林,2008年受邀訪台期間,警方與抗議民眾在台北市晶華飯店前發生衝突打傷台灣大學研究生江一德,被台北高等行政法依執法過當,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判北市府賠償江30萬元。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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